关于调整十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保证十月份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研究生工作部会同计划财务处在国庆长假前,提前将十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清单提交至中国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中国银行将在国庆长假期间将十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至研究生银行卡。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从本学年开始,研三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将从500元/月(每年发放12个月)调至6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因此,十月份研三学生收到的国家助学金为700元,其中,600元为十月份国家助学金,100元为补发九月份国家助学金。
3、9月份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通过时间为准),本次国家助学金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待国庆长假收假后统一补发400元差额。
祝各位同学国庆节快乐!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