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20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学校决定选派师生通过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赴中东欧地区公派留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0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短期研修生(暑期班):留学期限为1-2周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可享受对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同时,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护照费。
两校交换生数量相同基础上,互免学费。
三、申请条件
本科插班生: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大四期间将在外留学);
联合培养硕士生: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还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语言及成绩等申请条件。
具体项目可登陆国家留学网-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查阅: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四、申请材料
1、英文成绩单 2、外语语言能力证明(不低于托福95、雅思6.5)
3、个人英文简历 4、《jxf2023官网出国留学项目报名表》
5、其他资料(依据不同院校要求提交)
六、申请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请同学们在2017年2月29日前,登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jxf2023官网出国留学项目报名表》,发送至liuxue@xidian.edu.cn。本科生将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北校区五号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10办公室,研究生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学校将材料汇总后统一给对方院校提交审核。
根据有关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申请人在学校审核通过后,在2017年3月6日至3月15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七、咨询方式
国际处:孔老师路老师 88202221
研究生院:仲老师 88202990
邮箱:liuxue@xidi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