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奖励”的通知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拓展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流能力,从而促进学校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设立专项资金,对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水平的学生给予奖励,报销其相关考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的出国类外语考试类型
出国类外语考试类别有雅思考试(学术类)(IELTS)、托福考试(TOEFL)、德福考试(TestDaF)、法语水平考试(TEF)、法文水平考试(TCF)、日语等级考试(JLPT)、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意大利语国际水平考试CELI(锡耶纳考试)、西班牙语考试(DELE)等。
二、奖励金额
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奖励可全额报销其相应考试项目的一次报名费用,具体报销金额以相关语言考试官方机构出具的发票为准。
三、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雅思考试(学术类)6.5分及以上;
2)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
3)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4)日语等级考试(JLPT)达到二级(N2);
5)韩语达到TOPIK4级。
若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变化,我校资助成绩标准随之变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保持一致。
3. 外语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已过有效期的不予资助。
4.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有一次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奖励。
5. 学院已经设立外语类考试奖励或者资助的,不给予重复资助。
四、申请时间和流程
1. 本项奖励采取报销制,在工作日内学生均可提交申请材料。国际合作交流部在材料提交一周内完成报销。
2. 为方便同学办理,9月份首次报销采取集中受理。计划申请同学在9月25日前将《学生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奖励审批表》(见附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外语考试机构官方缴费发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提交地点:北校区图书馆一站式服务大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值班点;
南校区行政楼31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3.首次集中受理未能按时提交的同学,可在其他工作日内单独申报。
4.在该项奖励申报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获资助,给予相应的处分。
5.注意事项:向外语考试机构申请开具考试费发票时,发票抬头需为jxf2023官网。
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jxf2023官网
地址、电话: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 029-88202721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 6113011350180004788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 00000 435230 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