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各学院:
为了激励和引领广大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学校自2019年起设立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研究生。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籍注册的优秀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不超过5名优秀研究生,不分类型、不分等级,其中,博士获奖者每人奖励40000元,硕士生获奖者每人奖励30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3. 认真学习、专心科研、勤于实践、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学位课挂科等情况;
4.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新生除外)。
(二)评选标准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
3. 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5. 满足以上条件或由校长亲自提名。
四、评选程序
1. 学院评审阶段,即日起至11月25日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工作,确认1名拟推荐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2. 学校评审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11月26日前,各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xidian.edu.cn;
11月30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公开答辩,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3. 表彰和事迹宣传阶段,12月以后
在学年表彰大会上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并开展获奖研究生系列宣传,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
五、其它说明
1. 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jxf2023官网,申请人需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参与人;
2. 申请人参评成果、奖项荣誉等的获得时间,先进事迹等的发生时间必须在本学历阶段内;
3.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可以兼得,且成果可以复用,研究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附件:jxf2023官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