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关于印发<jxf2023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电研〔2014〕30号)、《关于印发<jxf2023官网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电研〔2015〕24号)精神,学校启动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和奖励标准
(一)国家今年下达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5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04人。
(二)学校按照各学院参评人数的比例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其中,博士生指标由等额和差额两部分组成,硕士生指标按照等额下达。等额指标保证学科平衡,由学院评审报送学校审核;差额指标兼顾学科差异,由学院评审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体包括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2015级、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3级直博生、2014级直博生、2014级秋季硕博连读博士生(仅限硕士入学时间为2013年)、2015级、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2017级直博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按照《jxf2023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jxf2023官网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参评研究生使用的成果必须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新生参评所使用成果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四)二、三年级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应在当年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选拔。
三、时间安排
9月21日~28日,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包含2013级直博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生信息库中录入个人相关成果信息;
9月29日~30日,在研究生系统公告栏分学院对成果公示2天,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学院提出,由学院负责核实和修改(9月30日以后,系统中的数据将不能进行更改);
10月9日,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并在系统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10月10日~18日,各学院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含差额)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9日~20日,各学院将评审通过研究生(含差额)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在系统中打印,分博士、硕士两类),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10月21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博士生差额申请材料进行统一评审答辩,并对各学院上报的等额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底前,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至教育部审核;
11月底前,发放国家奖学金。
四、答辩评审
为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质量,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和激励引导作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应进行公开答辩。各学院应提前在学院主页、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公开答辩的安排(包含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等),学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西电研究生”等媒体发布国家奖学金差额评审答辩安排。
附件:1.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 研究生录入个人信息操作指南
3. 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操作手册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