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
学校组织“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不断提升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机制体制,深化学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学校成立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石光明
副组长:郭宝龙 林松涛 蔡固顺 姬红兵 朱文凯
成 员:刘丰雷 吴秀霞 朱红星 季庆阳 秦 荣
张玉振 肖 刚 王华林 王海波 李勇朝
苏 涛 崔江涛 李团结 李平舟 王益锋
杨有龙 马得林 马 刚 顾 新 张进成
梁继民 王 海 梁燕萍 陈晓峰 贾钢涛
曹 静 王林雪 朱 伟 辛 红 郭 涛
毛立强 赵韩强 傅 超 尹 鹏 黎 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校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赛的组织、报名、评审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在校大学生团队配备1名指导老师。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见附件1。
七、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院校的项目参赛。
八、参赛流程
(一)网络报名: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学生系统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在系统报名的同时需在各学院(系)、单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项目计划书(可附PPT、视频等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放置于同一文件夹下。
各学院、单位填写《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项目提交学院后,学院按照编码规则为项目赋予唯一序号,本届校赛提交项目序号采用“单位代码+序号”形式,例如“TE001”为通信工程学院1号项目。序号由学院统一分配,并以该序号为项目材料文件夹命名。单位代码见附件4。
学院报名汇总表填写完毕后,由院(系)、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同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现场拷贝)于5月25日前提交至竞赛工作办公室。
(三)竞赛阶段:
学校将于6月份组织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竞赛采用会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竞赛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组在报名系统中所提供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出前3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四)评奖推优: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为参赛队总数的10%,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5%。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九、竞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作为竞赛主体单位,要成立“互联网+”竞赛组织领导小组,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及责任,确保学院的组织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相关部门要密切与学院配合,积极协调,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协同机制,推进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项目充分参赛,科转项目占比15%以上。
3.各学院要发挥学科优势、人才培养优势及特色,以竞赛为抓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加强校内外沟通,发挥广大校友的力量,深入推进竞赛组织工作,定期组织项目强化训练,促进优秀项目的涌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组织报名、优化项目,争取优异成绩。
十、奖励政策
对获奖学生及单位,学校将参照《jxf2023官网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西电教〔2013〕261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国家奖的参照国家大赛最高级别对应执行。
本次校级选拔赛结束后,将依据评选结果及各学院组织报名情况,评选优秀个人奖及优秀组织奖。
十一、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星火众创空间(大学生活动中心)II区104
联系人:刘 毅
电 话:029-81891310;15502930257
邮 箱:liuyi@xidian.edu.cn
校赛QQ群:586374205
附件: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分配表
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报名汇总表
4.单位名称及代码对应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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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全省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地点
延安:梁家河、中共七大会址、延安革命纪念馆、枣园、杨家岭、王家坪、南泥湾、宝塔山等。
四、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3~4月)。
省大赛组委会以调研为基础,主动联系延安革命老区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组织各高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详细活动方案。
2.活动报名(4~5月)。
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cn),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至5月31日。
3.组织实施(5~6月)。
省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延安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各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4.总结表彰(6~9月)
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省大赛组委会将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对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于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做好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将青春梦融入中国梦。省大赛组委会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对象须为本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协调本校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2
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分配表
单 位 |
总项 目数 |
其中至少需上报的初创组、成长组项目数 |
其中至少需上报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数 |
通信工程学院 |
98 |
10 |
13 |
电子工程学院 |
96 |
10 |
13 |
计算机学院 |
63 |
6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61 |
6 |
8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61 |
6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8 |
3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2 |
1 |
2 |
人文学院 |
10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9 |
1 |
1 |
软件学院 |
49 |
5 |
7 |
微电子学院 |
56 |
6 |
7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7 |
1 |
1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14 |
1 |
2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11 |
1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24 |
2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0 |
0 |
人工智能学院 |
17 |
2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0 |
0 |
总计 |
619 |
62 |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