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2021年6月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院近期对2021年6月申请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查评估,现将抽检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研究生院通过学院将两位专家评分及具体评审意见反馈至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请各位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修改学位论文。
一、评分为6.5分及以上(两份评阅意见的平均分)的研究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修改审定单(1份),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连同修改后的学位论文(1本)交至所在学院。学位论文修改通过后,请尽快向校图书馆提交(已提交的同学,学位论文修改后务必重新提交)。
二、6分≤评分<6.5分(两份评阅意见的平均分)的研究生按照以上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和填写修改审定单,届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此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同时请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介绍此类论文的相关情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6分≤评分<6.5分的研究生,本次授予学位的请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交至所在学院(1本)和校图书馆(已提交的同学,学位论文修改后务必重新提交);本次缓授学位的不用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下次校内抽查评估名单。
三、评分为6分以下(两份评阅意见的平均分)和抽查评估相似性检测不符合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本次建议缓授学位。研究生务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直接进入下次校内抽查评估名单。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审定单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审定单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