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秘〔201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经工程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7年继续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名称
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组织与实施
1. 各学院负责组织推荐参评人选,并经参评人所在单位同意,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二)、推荐表(附件三)、事迹介绍(附件四)和工作现场照片(jpg格式,800万以上像素)汇总后,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yxwb@xidian.edu.cn。
2.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拟推荐人选。
3. 对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参评材料上报工程教指委。
五、其他
1. 各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 获奖者将被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
相关文件及附件的电子版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下载。
联系人:马 莉、苏 楠
联系电话:029-88202737
电子邮箱:zyxwb@xidian.edu.cn
附件:1. 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
息汇总表
3.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
荐表
4.事迹介绍(模板)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