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商业、能源及产业战略部签署的关于开展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伙伴关系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受两国政府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文化教育协会联合实施本奖学金项目,以支持中英两国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博士生交流。
本项目将在2018-2019年度资助优秀中国博士生共计70人前往英国的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开展为期3-12个月的学习或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1.学科领域
因本项目为中英两国合作项目,研究方向须与英国政府发展援助计划(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一致,即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福祉”。ODA相关详细要求见附件“Notes on ODA eligibility”。
本项目支持的具体学科领域如下:
* 健康/生命科学(例如: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疟疾、肺结核、被忽视的热带病、儿童死亡率、孕产妇健康)
* 环境技术(例如:气候变化、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 食品和水安全
* 能源
* 城镇化
* 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福祉的教育和创意产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规模:70人。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中国至英国往返国际旅费、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另,如英方接收机构确定须收取相关费用(仅限学费和Bench Fee,请务必在邀请函中说明,一旦提交,不得变更),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将提供一定限额的资助:留学期限为3-6个月,最高资助5,000英镑;留学期限为7-12个月,最高资助10,000英镑。超出10,000英镑的学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担。
三、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20日之后出生)。
2. 获得英方接收机构正式邀请函。
3. 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申请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请注意,在英学习时间如达到或超过6个月,须申请T4签证,该签证要求提供雅思成绩,且总分及单项分数均不低于5.5;另,英方接收高等教育机构可能会要求更高的雅思成绩)。
4.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2018年7月20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联培博士类)至研究生院107办公室。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应于2018年8月20日至9月5日之间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英方接收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须注明留学期限和收取的费用信息,并由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 英文研究计划(1,000–3,000单词,须由双方导师签字)
- 有效的英语成绩证明
- 自本科阶段起至最近学期的成绩单(中英文均可)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均可)
- 英方和中方导师简历(中英文均可,须由双方导师签字)
- 两封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 英文个人陈述(须符合ODA要求,清楚地阐述研究内容能如何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提升民众福祉)
- 外方收取费用证明及明细(如无可不传)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
3.9月5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107办公室
五、评审、录取办法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符合以下标准与评审原则:
* 完成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 研究方向与英国政府发展援助计划(ODA)一致,即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福祉”;
* 学习/研究计划是否能够以最有效方式实现成果产出;
* 交流计划对发展中英两国高校间长期可持续合作关系的贡献;
* 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的质量,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的水平。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将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形成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提交专家评审。双方将于2018年12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须于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英方接收机构邀请函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仲老师 李老师 88203635
国家留学基金委 郝曦妍 联系电话:010-66093934
传真:010-66093929 E-mail:xyhao@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