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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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各类实验室是研究生开展实验教学和支撑科研工作的主要场所,覆盖学科范围广,参与学生人数多,教学任务量大,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和风险复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实验课程和科研实践安全进行,杜绝各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研究生教育主要负责人、各实验课程(中心)任课老师(教学团队)、各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各类实验设备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各学院应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切实落实校院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在岗位职责制定工作中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加强教育引导和安全审核,尤其要落实研究生实验课程、实验安全课程开设、实验课安全教育,开题报告以及相关课题和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性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对实验室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完善安全设施、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1.制定安全制度。在制定院级层面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各学院要督促实验教学团队(中心)、科研实验室根据各自的特点,梳理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保管与维护制度、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管控制度(含申购、领用、使用、保存、回收、销毁等)、安全防盗防火制度、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2.明确安全责任。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计划,明确安全措施,制定安全风险防范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制度的经常性教育、检查和执行。对于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教职人员和研究生,各实验室(中心)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各个环节、各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3.规范采购流程。各类实验设备、器材、耗材等的购置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严格按照《jxf2023官网采购管理办法》([2018]1号)进行采购,设备使用人要掌握设备器材的来源,熟知设备使用规范,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
4.编制安全规程。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要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实验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实验标准操作流程、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规范、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和实验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5.梳理安全隐患。各学院和实验教学团队应及时梳理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中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点,如危险品的使用与保存,废弃物的处理、线路老化、用电安全、气体泄漏等,在实验流程中标注出安全隐患点,在教学过程中加以示范和警示并加强整改。
6.制定应急预案。各学院和实验室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潜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使实验室人员具备基本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做好实验安全宣传与教育
1.加大宣传。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的宣传,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班会、例会等场合积极宣讲教学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教学实验室的有效空间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2.加强教育。各实验课程教学团队要加强实验安全教育,重新修订教学大纲。所有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中必须要加入安全教育的内容,且不少于2学时。所有修订后的实验课程大纲同2019版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大纲一起于6月15日前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检查所有实验课教学大纲内容。
四、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教育要制度化、常态化,将重要制度、操作规程和风险隐患经整理后采用制作标牌、上墙等形式予以提醒警示,以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9日